论阶级专政的谬误

  我们在中学里刚开始学习政治课的时候,在序言里就要求我们要用“阶级”的观点去分析问题。虽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越来越远了,可是戴上“阶级”的眼镜看问题却还是官方教育的要求并且确实变成了许多人的习惯。“国家是阶级专政的工具”,“资本主义民主是有钱人的民主”、“人总有阶级属性,所以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等等马克思主义谬误至今还有很多人信奉。受阶级教育多年的人们不自觉的就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对立起来:社会主义是无产阶级专政,而资本主义是资产阶级专政。于是许多应该改革的地方,尤其是政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的改革因姓资而难以实行。

  要解决当前中国面临的现代化问题,首先要把马克思主义从社会主义的概念里剥离出来,然后把资本主义置于自由主义的原则下,认清楚中国的阻碍是马克思主义原则,而改革的目标是自由主义原则;至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则根本不是原则问题。要认识到这一点,首先应当厘清阶级矛盾的实质。

  有人说,每个人总是属于特定的阶级,所以他的言行思想总要打上阶级的烙印。话到这里还是有道理的,但是往下推出阶级斗争是社会的根本矛盾就错了。为什么呢?因为每个人都同时具有多重的集团属性,而不仅仅是阶级。他有自己的民族,性别,籍贯、党团、家庭、国籍、种族、年龄等等各种属性,按照每一种属性,他都属于某个集团。所以,每个人不仅都要被打上阶级的烙印,还要打上民族、籍贯、国家、种族、性别、年龄等等无数烙印,只要别烙胡了。阶级又有什么理由把烙印打的要掩盖家庭、国家、民族、种族等等其他属性呢?

  阶级斗争固然存在,但远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阶级是矛盾,即有斗争性又有同一性。民族、国家、种族、性别等等也是矛盾,也是既斗争又统一。如果凡是矛盾都不可调和的话,那早就不存在人类社会了,因为只要还有多于两个人存在这世界上他们就一定是一对矛盾。存在就是矛盾,康德早在几百年前就证明了这个理论,可惜中国人的意识里没有量化的概念,只能非此即彼的去定性。

  国家之间既存在着资源争夺的斗争关系,又存在着贸易互利的依存关系,所以国家们之间才有既斤斤计较又妥协和平的外交。按经济地位划分的阶级之间也是这样:资产阶级靠工薪阶级提供劳动力,而工薪阶级靠资产阶级提供工作机会。善于投资者靠生产的创新以及避免社会生产的浪费获得高但有风险的收益,而愿按常规提供劳动的人则获得低但有保障的收入。在现代社会,如欧美,投资者和工薪收入者在衣食住行等消费方面差别并不大,成功的投资者有更多的资金有利于投资效率的提高。但工人和企业之间毕竟还有你多我少的矛盾,所以才要有法律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便于大规模的讨价还价。

  马克思提倡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共产主义低级阶段,既我们现在通常说的社会主义,把阶级属性无限扩大化,自认为天下穷人是一家,而无视国家和民族属性。苏联出兵镇压匈牙利的国内改革是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中国援助回头就翻脸的越南是出于阶级感情,甚至我们上学时被告知日本鬼子兵也是受了国内资产阶级的欺骗才来中国杀人的。阶级感情曾把我们培养的甚至希望资本主义美国在二战时怎么不被日本多打败几次。但是你再对别人表达阶级感情,别人却认为你是外族。苏、越的执政阶级并不因为在中国同一个阶级执政而把国家利益放在一边,相反却兵戎相见;西方的工人阶级在移民、配额等问题上反对发展中国家最厉害。

  所以,我们既要承认国内存在着阶级、民族、性别等矛盾,但也不能把某个矛盾扩大到不可调和,直到矛盾的一方要专政的地步。既然是一个国家,并且是共和制国家,那么,就应当按照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追求全民平等的目标。

  有人说,现实不可能实现完全的阶级平等,因为富人肯定比穷人的发言权更大,所以全民平等仅仅是资产阶级专政的美好说法。

  针对这个说法,我们首先要界定什么是平等。孙中山先生这样论述平等:在专制国家,人在人上,不同的等级决定了人的主要社会地位;共产社会是齐头平等,无论个人的能力高低,结果总是一样;而民国要建设的是真正的平等,就是保障人的脚底是平等的,而结果如何要靠个人能力。

  就富人阶层和穷人阶层来说,如果说发言权指的是社会影响力的话,整个富人阶层确实比穷人阶层影响大。但就各人来说,无论他的阶级属性怎样,在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法律下,他都有发言的权力。至于有多少人愿意听他的话,那要看他的实际能力。国家保障的仅仅是一个平等的起点,而不能保证每个公民能力一样。一个穷人要靠国家保证他受到良好的教育,但他究竟能成为有多大能力的人,那要靠他的天分和后天的努力。

  其次,现实社会除了能做到的起点基本平等,即便富人阶层确实相对穷人阶层确实有一定法律之外的优势,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并不是取消全民平等的理由。因为在全民平等的原则下,各种不平等是要消除的目标,并且会逐渐消除,渐趋于零。但如果以存在阶级差别为理由提倡阶级专政,那就离国家的全体公民一律平等的目标背道而驰,结果导致绝对的不平等。比如我国那些所谓“黑五类”等“阶级敌人”虽然是合法的公民,什么罪也没有犯,但却被剥夺了一切公民权利,甚至生命也没有保障。

  我们举一个例子,美国曾有一个女权主义者受马克思主义启发要建立一个妇女专政的国家。马克思以阶级属性作为人的根本属性,她则以性别作为人的根本属性。在这位女权主义者看来,一个人或者是男或者是女,他的一切行为都要打上性别烙印。同无产阶级专政一样,她认为一个国家要么是男人专政,要么是女人专政。按照这个看法,现在的国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而资本主义号称的全民平等是掩盖男女不平等的虚伪口号,而妇女专政的国家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因为妇女会用自己的爱心创造一个真正公正、和平的社会。各个国家现实社会的性别统计数据都在支持男人专政的说法,因为即便是某个个别国家妇女当上总统,但妇女在受教育程度上、在政府任职比例上、在大企业领导阶层都比男人出于明显的劣势。假如这位女权主义者称:一个政府如果不是男人专政就一定是女人专政,根本就没有全民民主和全民平等,所以要在全世界推翻男人专政的政府,建立妇女专政的国家,那么她的要求是合理的吗?

  恐怕没有几个人认为她的要求合理,甚至包括大部分妇女在内。因为对妇女来讲,她更关心她的家庭或者她所在的民族或国家的命运。女性政治家可能很关心妇女权益,但她们其实是从普遍的人权的角度而不是针对男性的特权的角度来关心妇女的。虽然妇女的政治权力确实在历史上很长时期,直到今天也没有彻底解决(即便是欧美发达国家在法律上实现了两性的完全平等,但在就业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但是,毕竟可以看到,在公民一律平等的精神和宪法原则指导下,在包括男女两性在内的人们的共同努力下,妇女的地位得到显著的提高,基本上实现了两性的平等。假如妇女们要求用暴力实现妇女专政,那么结果是怎样呢?要么是恐怖行动造成巨大损失,即便成功也是男人的地狱,甚至是广大普通妇女的地狱:她们的亲人都生活在地狱中。

  所以,只有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不分阶级、性别、民族、种族一律平等的原则,才能逐渐改变现实中的不平等,并逐步趋进全民平等。象马克思那样,把某个矛盾极端化并要求专政,最终产生的就是类似波尔布特政权那样血腥的暴政。

  在今日中国,除了一些要求无产阶级专政的左人之外,还有一些否认全民平等原则,把现实中的不平等合法化的右人。不过羊子不喜欢用左右称呼别人,这两类人不妨分别称为马列教条派(有人称为新左派)和无原则派(有人称为既得利益派)。无原则派也否定自由主义的平等、人权、自由等原则,但他们喜欢享受自由国家的繁荣富庶带来的好处,想靠特权而不是保障普遍人权的法律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和自由,一旦有机会某些人还会把别人的财产和自由据为己有,当然他们表面上不是小偷强盗,而是依靠特权做盗匪的的事。无原则派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靠着出生、运气、钻营得来的社会地位说明自己是强者,而那些出生在农村、没受过教育、只会诚实劳动不会投机的人是劣种。他们否认国家应当赋予每个公民公平竞争起始点——受教育的责任,也否认政府维持公正竞争规则的义务,认为出生于高干家庭、能够结交权贵、滥用国家钱财、欺压善良百姓是他们的“个人能力”,这就是社会应该存在的形式。他们甚至利用国际社会对人权恶化的干涉来歪曲事实当成社会达尔文主义成功的佐证。

  为了证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正确,无原则派也象马列派一样认为即便是发达自由主义国家也一样存在着阶级、种族、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和歧视。但马列派因此认为自由主义的全民平等是虚伪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平等才是真实的;而无原则派则因此认为存在着的不平等和歧视是正常、是永恒的、是应该的也是不可改变的。

  由于无原则派的反对,农民、工人等弱势群体没有保护自己利益的专门组织,这些弱势群体在竞争起点上就处于不公的地步:受免费教育的权利被剥夺,创业要受各种刁难和限制,即便是求职也受到户口等认为限制。这些不平等都是造成现实社会两极分化的根源。如果我们按照自由主义的平等和自由的原则去改进,那么,社会就会变的既和谐又充满生机;但假如要取消财产权,用暴力把富人的钱都分给穷人,那么社会就会堕入到改革前的那种全民赤贫的状态。即便现在许多人的财产是非法得来,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剥夺,而应当分清是非,按照法律剥夺非法财产。

  马列派和无原则派都反对自由主义,一个认为是自由主义的原则虚伪的,一个则认为是虚幻的。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崇尚暴力:一个要靠暴力改变现实,一个要靠暴力维持现况。虽然这两派本身势不两立,但自由主义是他们共同的敌人。他们都无视历史:在美国,人们真心崇尚自由主义的原则,按照她的指导,一步步从极端的不平等过度到今天的平等,西方大部分国家虽然经历了若干反复,但最终也定位于自由主义传统,并籍此取得了今天的繁荣、自由和强盛。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在全世界都遭到破产,它的阶级斗争理论在中国人包括大部分共产党员心中也早已被屏弃。但是阶级斗争理论的遗毒——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对立仍然牢固的嵌在每个人的脑袋里。竞争、民主、自由都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黑金政治、金钱至上、阶级压迫、种族歧视也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固有的东西。贫穷、专制、不自由是社会主义的东西,而公平、平等、平均似乎也注定是社会主义才有的东西。于是既想学习别人,又害怕资本主义,既要搞市场竞争,又要戴社会主义帽子。中国的改革一开始就陷入摸着石头过河,没有指导思想的地步。

  我国其实已经从社会主义中把马列主义的计划经济这个核心内容剥离了,但反对私有财产、阶级专政等内容目前还属于国家指导思想。而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虽然被引入,但资本主义并不是繁荣自由的充分条件,仅仅是必要条件。充分条件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也包括经济上自由竞争的原则,所以自由主义一定表现为资本主义,但是并非资本主义都符合自由主义:因为自由主义更注重公民平等的政治权利。叙利亚、伊拉克、以色列等国家都是资本主义,但前二者远不如后者更符合一个自由主义国家的定义:以色列的公民权利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而前二者却没有。

  我们没有任何必要害怕憎恨资本主义,但我们要明白,仅仅有资本主义的经济自由是不够的。正如我们没有必要害怕民主,但是要辅之以人权、法治等原则。中国的前途究竟如何,就看我们每个关心国家命运的中国人是否能够真诚的遵循自由主义的原则改进我们现在的制度。

20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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