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爱民先生:

您好!

上个月在石家庄和您的交流没有充分展开,颇觉遗憾。回想其原因,在于缺乏交流的基础。现在我把自己的一些观点阐述如下。

1,交流的基础。虽然您是党员,有自己的原则,可我并不是共产党员,所以咱们之间不可能把共产党的原则作为交流的基础。另一方面,作为中国人,国人的共同利益可以作为交流的共同出发点。您作为专门学者,要就专业问题与国内外同行商榷讨论,其出发点甚至超越国境,为人类的共同利益。所以您在和我讨论村民自治问题之前先从党性出发强加一个“共产党领导一切”的前提条件,我们是无法沟通的。“共产党领导一切”即便来自宪法,是既成事实,但作为学者,也是可以对其加以讨论和评价的,如果任何人讨论宪法规定以外的可能情况都是违法的话,那宪法又怎么可能被五次三番修改修改呢?当邓小平第一次提出搞市场经济时,不就违背了当时的宪法吗?何况,宪法中虽然有坚持共产党领导的词句,但更规定的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这个‘一切’确实存在),共产党的领导也必须服从这一原则,而您认为“共产党领导一切”天经地义,这“一切”两字也并不是宪法规定啊。

我本人并不是对谁来领导毫不感兴趣,而是认为这是可以讨论的问题,并不应该是讨论的出发点,更不能当成讨论的先决条件。

2,是否成功的结论。您认为我的所谓结论“赵县的村民自治并不成功”是错误的。您当然有评判的权利。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我并不想也没有得出“村民自治行不通”的结论。如果您看了我的文章,就会发现,我本人对村民自治是抱有很高期望的,只是现在有许多障碍束缚了村民自治优越性的发挥,只要破除这些障碍,村民自治就可能起到根本的作用。第二,我在文章中已经作出了三条结论,并不包含您认为的这个结论。但您若认为这就是我的观点,那么我承认我确实认为赵县的村民自治没有成功。在农村,村民自治的作用应当有两个:一是选择行政领导人,二是监督村务。您是从监督的角度考虑,认为除了个别村外普遍起到了监督作用,所以从整体上看是成功的;而我认为,在大部分村没有起到监督作用,但在个别村起到了或起到过监督作用,而且从选择村行政领导人的角度考虑,一个村也没有实现。原因就是村支书牢牢控制者领导权,再认真的村民选举也充其量只能选举二把手。至于能否起到监督作用,椐我的调查,完全取决于一把手(村支书)有没有自愿受监督的品德。以北王村为例,贾国锁能够接受村民代表会的建议而后任的支书吴金元就根本不听。而象贾国锁能够自愿接受否定意见的好支书即便没有监督也不会让老百姓骂为土匪司令部。所以,村民自治的选择领导人的功能是第一位的,主功能完不成,辅助功能当然也白搭。

3,理论和事实。我是在没有任何先决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调查得出的自己的结论,您当然有权认为是局部的、片面的、错误的。同样我也有权认为您的调查没有得到真实情况。但您应当承认我们各自有保留自己观点的权利。您在没有看到我文章中的调查过程,一看有跟您不符的观点当即就说我的调查是片面的,结论是错误的,这是不是您本身有些先入为主了?如果您在知道了我的调查过程后指出那些调查方法是过时的、落后的、没有统计学价值的,我会虚心接受,可在没有逻辑上证明我的调查有问题的情况下要我承认我的结论是片面的错误的,我当然不会同意。假如我仅仅对你说,你上当了受蒙蔽了,你得到了错误结论,你会同意吗?

从调查方法来讲,第一,我调查的十个村子都是随机的,分布在六个乡,不可能挑的都恰好是最落后的几个。第二,我以学生身份深入到群众当中,面对面的和许多人谈话,得到的不可能是故意安排的虚假情况,相反,却被告知了村、乡一级官员如何欺上瞒下的真相。

您说,“有可能眼见也不为实”,假如这话用在有官员陪同或预先布置的调查中可能是适当的,可是我却在没有任何人可能预先谋划的情况下进行的随机调查,难道要我面对老百姓的血泪现实视而不见,却相信那些官员自己都承认是泡制出来的数字吗? 那么,是事实推出结论,还是先有结论再拿结论去检验事实的真假呢?恐怕文盲也会分辨吧。

您对我说,您去赵县调查的时候,官员都去抓计划生育去了,所以没调查成。难道老百姓也都因为计划生育跑光了?看来,没有官员的接待,您是无法搞调查的。您以前的问卷调查据此推测也是在官方协助下完成的。又是书面上往来,又是官方安排,您还是受到重视的省里的研究员,那么您的调查中被做了手脚的可能性为什么就不考虑呢?相比我跟老百姓直截面谈的结论,咱们谁受虚假情况蒙骗的可能性更大呢?

4,学者的良知。全世界的学者能够坐在一起交流,是因为学者能撇开个人利益、地区利益、甚至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探求共同属于人类和宇宙的真理。如果从某个教条出发,而不顾劳动人民的劳苦现实,就谈不上可能为解决人民的痛苦做些什么事。其实有许多事并不需要学者的敏锐,只要有人类所共同具有的良心和道德就可以很快把事情看清楚。从您跟我的谈话的真挚程度来讲,我相信您说出的那些官话并非成心和我打官腔,而是您的真实想法,至少就此我很感谢。

希望能和您通信商榷。我的通信地址是:100081,北京市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

此致

敬礼

杨子立

1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