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本理论问题问答(四)

 羊子

问:既然现实社会中不存在绝对民主,发达国家也有人批判民主,那么中国追求民主是否值得呢?

答:值得。绝对的事物仅仅存在于数学中,现实总是不完美的。但不能把所有不完美的东西都归为一类,混为一谈,由于他们之间存在着量的差别,差别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认为存在着质的差别。没有人能定义什么是绝对民主,到底是全体一致还是大多数决定,还是简单多数决定更加民主。意大利和美国都是民主国家,但很难断定谁更接近绝对民主。然而民主并不是没有基本的参考标准。国家的行政机关首脑是否普选产生?代议机构的成员是否普选产生,有多大权利?等等。甚至不考虑这些问题,凭直觉人们也能分辨出一个国家的大概民主程度。朝鲜的民主程度明显小于中国,中国明显小于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明显小于日本。而朝鲜和阿富汗,中国和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日本和韩国他们之间的民主程度则不能一眼看出。假如把绝对民主看成精确的北极点,大家都向北极进发,那么自由主义就是指南针。发达国家到了北极点附近指南针不灵了,分别在各自认为靠近北极点的位置安营扎寨并慢慢研究更精确的方法。而中国离北极点还很远,沿着指南针的方向走总是没错。

问:西方社会对两性关系持越来越开放和宽容的态度,这是资本主义正在堕落和衰退的表现吗?

答:不是。当代达尔文主义者从DNA和基因的角度解释了动物普遍具有追求更多更优秀的异性的自然倾向。人作为灵长类哺乳动物,当然也具有这种对异性的天然冲动。但人高于其他动物的特性表现为社会性。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从落后逐渐提高,对人在性自由上的压制也越来越少,这是个进步的过程。传统社会从渔猎种植而来,男性由于体力优势从而获得普遍的高于女性的社会地位。性自由也相应对男性开放,对女性却很严厉。现代社会虽然稳定在一夫一妻制,但生产落后的地区和先进的地区对性的宽容是差别很大的。在落后地区,假如丈夫或妻子另寻新欢,被抛弃的一方就会过着比原来共同生活时悲惨的多的生活,妇女由于往往和养育子女的关系更大并且经济依赖性更强从而生活水平的倒退表现的更明显,所以陈士美长期成为中国人痛恨的典型。同时,落后地区的养老要靠有血缘关系的子女,所以对妇女和他人私通的行为也非常不宽容,因为男人可能会花多半生心血养个不能给自己养老的人。生产力进步后,体力上的差别对社会地位的影响越来越小,所以男女在两性关系上的地位越来越平等。并且夫妻双方在经济上对配偶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对子女养老的依赖也不再必要,人们对性自由当然也就越来越宽松。总之,婚姻制度和两性道德既是对人们的保障,也是对人们的限制。随着生产力进步,保障作用越来越低,对性自由的天然冲动的限制越来越明显,于是无论婚姻制度还是两性道德都会做出适当的调整。这种调整反映了人类趋向于极大自由的进步,而不是所谓的资本主义堕落。 

问:马克思主义改变了地球上将近一半人口的生活,是否可以因此认为马克思是最伟大的思想家呢?

答:伟大不伟大不是个客观描述,而是描述者的主观感觉,所以要看评论者站在什么立场。对于中国人来说,不应该认为马克思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的影响非常大是事实,但马克思主义带给包括中国在内的这些国家的并不是繁荣和自由,恰恰相反,带给这些国家的是灾难和极权。马克思是德国尤太人,德国人可以为自己的国家出了影响力这么大的人而自豪,尤太民族也有理由为马克思而骄傲。但是我们中国人至今还身处马克思主义带来的灾难和痛苦的阴影之下,有什么理由为他自豪,称他伟大呢?蒙古人可以为成吉斯汗征服世界而盛赞他的丰功伟绩,而那些在蒙古铁骑的马蹄下受蹂躏的民族则没有任何理由也称赞成吉斯汗的伟大。马克思之于中国也是如此。

问:“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主要特征吗?

答:不是。生活中确实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把“实事求是”当成真正信仰的东西。但求真,求实并非马克思主义的专利。任何属于个人修养性的信仰几乎都把“真”当成最基本的要求。“真善忍”也是把真置于首位。对于社会上几乎人人带着面具的生活,大多数人都厌倦了,人的本性中“求真”的天性就更容易表现出来。在信仰缺失的今天,有些追求“真实”的人因为觉得马克思主义满足了“求真”的愿望,于是便生出一身正气的自豪感来,并且客观上信仰共产主义又没有其他信仰的危险,于是就鼓励了不少正在形成信仰的年轻人投身马克思主义。这些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只有抛弃主观上的道德优越感,把马克思主义和其他信仰一起作客观的评判,尤其是要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在实践过程中的历史,才能发现其真正面目。

问:既然国家利益是外交的出发点,那么西方国家对中国的人权提出要求是否别有用心,应该抵制呢?

答:应该虚心接受。中国判断做一件事情是否应该去做,出发点是中国人自己的利益。中国人权状况的改进,无疑有利于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所以应该主动做好。既然外国提出来了,那么更应该做好,以提高国际声誉。中国官方有些媒体认为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民主和人权说三道四的目的是搞乱中国。这个论断成立的前提是西方国家把中国看成敌人。但国际上从来没有永远的朋友和永远的敌人,一切以利益为转移,只不过利益有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区别。从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国际维和、国际援助、国际救护等举动就构成国际道义。搞乱中国并不符合西方国家的利益,因为他们在中国的资本和市场有赖于中国的稳定,这也是西方国家没有实质性的资助中国的反政府势力的根本原因。西方国家在中国的人权问题上提出批评是其国内有良知并且关心世界人权的民众(通过议会)对本国政府施加压力的结果。而引导中国政府和平的实现民主则有利于中国的持久稳定并且有利于中国进一步开放市场并更可靠的保护外资,所以中国稳定的实现民主化最符合西方国家的利益,他们表达这种想法并非别有用心。对中国人来说,民主化和改进人权状况有益无弊,因此没有必要因为出自外人之口就一定要盲目拒绝。

 问:对于国家之间的领土纷争,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外交原则?

答:要采取“寸土不让”还是“和平谈判”的态度,主要的依据是该领土上有没有人居住。假如是无人定居的不毛之地或海岛,那么领土纠纷就是纯粹的资源争夺,无论对手强大还是弱小,都应该采取“寸土不让”的方针。这种争端即便是爆发军事冲突,也不会有国际道义的压力,并且这种局部冲突无论再严重也很难单独造成两国处于战争敌对状态。因此,政府对于保卫这块领土的决心就是最重要的因素。中日间的钓鱼岛就是此类争执。可惜中国政府过于软弱,让日本人趁机得手。对于争执领土上有人定居的情况下,本地居住民的意愿是最重要的因素。不仅是因为本地人自决的原则在国际上被普遍承认,更是因为在国际上人权的价值观甚至大于国家主权。假如本地人不服从,即便是现有治权的所属国也很难持久的保有这快领土。因此无论是移民还是拉拢,和平谈判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对于中国的台湾问题,只有和平统一的道路,而没有武力征服的可能。

 问:国家对外使用武力和对内使用武力的正当性是一致的吗?

答:不一致。根据自由主义国家理论,每个人天然具有包括使用暴力在内的各种自由,同时也没有任何保障。在国家中,人民把天然的使用暴力的权利转让给了政府,公民和政府、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法律确定下来,政府使用暴力的职责是保卫国民的安全,因此国家的军力被称为国防力量。当政府和公民发生非暴力冲突时,假如政府对公民使用暴力手段,则没有任何正当性,因为政府使用暴力的权利本来就来自公民。国际上本来每个国家都有使用武力的天然权利,并且至今主权国家也没有放弃这个权利。联合国的决议没有各国支持很难实行,因为各个国家并没有把使用武力的权利转交给联合国。实际上每个国家都是根据各自的利益以及各自对正义的理解对外使用武力的。中国的正义观是“主权至上”,而北约国家是“人权至上”,阿拉伯国家则是“伊斯兰精神至上”。所以国际上的和平与战争都是外交的手段,而国内独裁者对人民和平抗议的武力镇压则背叛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因此对政府来讲,对外使用武力是值得考虑的外交手段之一,而对内使用武力却肯定是应当谴责的卑鄙行为。

 问:作为一个军人,执行上级的命令而杀人是无可指责的吗?

答:军人首先是个人,应该有做人的基本准则,其次才是个军人。有人认为服从命令是军人天职,军人就是工具。如果把军人仅仅看成一个工具,那么他是谁的工具?例如一个士兵,班长命令他逮捕排长,那么他是否应该执行班长的命令?工具意识再强的士兵也不得不动动脑子做出自己的判断才能行动。按照工具论,士兵是班长的工具,而班长是排长的工具,于是士兵更应该是排长的工具,一级级推上去,士兵是总司令的工具,而总司令是政府的工具,但政府又是国民的工具,最后还是轮回到问题的真正本质:士兵其实是人民的工具。如果不绕圈子,直接讲道理,那就是人民交税养活了军队,所以军队的最终效忠对象是人民,而不是中间层次的某级军官甚至政府。军人作为人应该明白屠杀无辜的人是犯罪,即便面临不屠杀便会被枪毙的逼迫而杀人也应该受到良心上的谴责,如果没有这样的逼迫而向普通公民开枪则是罪责难逃了。曾有纳粹军官以执行命令推脱罪行,但有历史学家证明当时他假如不执行屠杀犹太人的命令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因此屠杀的罪名仍然成立。这个道理在全世界都是适用的。

 

2001年1月